2018.08.07巴士服務合約


議程前發言

立法會議員 何潤生


    歷時七年由「政府主導」的巴士服務合同於上月底正式屆滿,回顧這七年的巴士服務,政府於2011年以“提供服務合同”方式與三家巴士公司簽約,期間經歷審計署揭發“鬼巴”事件、廉署揭露政府錯用合同方式違法需轉制、維澳蓮運破產、新時代接手等風波,巴士服務可謂在居民的一片罵聲中跌宕前行,儘管巴士班次、載客量、運力等均有上升,但礙於本澳的路網環境、司機人資緊缺、社會需求不斷提升等衆多因素,在普羅大衆心目中,巴士服務至今仍然“未能達標”。


    事實上,社會各界普遍認為,由「政府主導」的巴士服務合同可謂搞到“一鍋粥”,為此,早於合同屆滿前兩年已不斷建言,要求政府及早就新合同作準備和磋商,尤其針對現有合同的不足之處作出完善,希望未來新合同能夠有效提升巴士服務質量。然而,長久以來,無論是議員的反覆質詢,或是公眾的熱切關注,所得到的回應都只是片言隻語的“適時公佈”。政府對於新合同的處理情況一直故作神秘、欠缺透明度,可謂完全忽視了公眾的知情權。


    結果,居民終於捱過“七年之癢”,引頸以待新巴士合同帶來新局面,卻突然爆出新時代和澳巴合併,而政府再來個反高潮,正式宣傳“因需時與巴士公司磋商合同條文細節,故按照原公證合同與“兩巴”短期續約15個月“。事件引發社會一片怒駡,批評政府的理由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皆因合同期限早在七年前簽約一刻已明確知悉,加上社會不時三申五令地好言相勸為“續約”一事做好準備,政府絕對有責任、有能力在限期前完成續約,但結果卻交出這份荒唐的“白卷”,只以一句“仍需時磋商”搪塞公眾,試問特區政府的施政威信還要從何談起?


    須知道,本澳巴士服務每日肩負數以十萬計人士的出行重任,其服務變動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公眾關心可謂理所當然。況且,現時巴士服務更涉及使用公帑作補貼,因此更有必要向公眾清楚交待公帑的使用情況,以及未來續約的方向和有何新要求或措施提升巴士服務質量。故此,本人認為,對於是次巴士服務續約這場鬧劇,特區政府尚欠全澳市民一個正式的交待,畢竟任何的公共批給合同均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政府不應更不能漠視公眾意見而閉門造車,否則政府的施政、提供的服務,只會永遠與居民的期望存在較大的落差,最終費時失事而已。


    為此,本人再次促請特區政府,在接下來處理巴士服務合同事宜上,能夠建立具實際意義的公眾諮詢機制,認真汲納公眾意見,開誠佈公向社會交代包括巴士續約的目標方向、對巴士公司的新要求、合同條文變化、服務單價調整,以及全面檢視現時合同制肘巴士靈活調動的問題,並制定具體調整措施,以務實的態度回應社會長久以來對於提升巴士服務質量的共同訴求。


    此外,政府與澳門通簽訂的巴士電子收費及清算系統服務亦於今年到期,現時政府每年支付一千四百多萬購買服務,而政府的相關外判服務亦變相令澳門通在巿場上擁有壟斷性優勢。為此,本人建議政府在處理巴士服務續約時,一併檢討上述電子收費及清算系統服務,切實考慮推動其他電子收費模式同享同樣優惠,藉此推進本澳電子支付多元競爭的發展進程。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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