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6 交通安全問題


議程前發言

立法議員 何潤生

    近年來,本澳交通日漸繁忙,道路擠塞、人車爭路現象越趨嚴重,加上機動車、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等行為使得本澳的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如近期發生的多起行人在斑馬線被撞事件,再次引起全社會對交通安全問題的廣泛關注。


    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本澳機動車保有量達24.1萬架[1],行車道路總長為427.5公里[2],每公里道路車輛密度遠遠高於國際警戒線。而2017年交通意外總數為14,715宗,涉及交通意外的死傷者合計4,714名,其中9人死亡[3]。實事求是而言,雖然本澳近三年來的交通意外數字有所降低,但總量依然較大,如2017年日均發生40宗。而導致交通意外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便是道路使用者,特別是機動車輛駕駛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反交通法規所致。


    當前機動車保有量大、交加之道路規劃不足、交通基礎設施不完善,但各類道路使用者卻似乎尚未形成與此相匹配的交通安全意識。以近期所發生的行人在斑馬線被撞事件為例,斑馬線是行人過馬路的安全線、生命線,機動車輛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行人需使用斑馬線、天橋等安全設施過馬路,不僅是交通文明素質的體現,更是現行法規的要求。按《道路交通法》(第3/2007號)有關規定,當行人橫過斑馬線時,駕駛者應減慢車速或於必要時停車,如若不讓行人優先通行,將會被科處罰金甚至“停牌”;同時亦規定,行人應在行人道、供行人使用的路徑、區域或通道上通行。然而,本澳部分路段安全設施尤其是斑馬線“形同虛設”,部份駕駛者為快速通過減少等待時間,常常與行人“爭路”;不少行人也無視信號燈、車輛的存在,橫衝馬路,險象橫生。


    交通文明出行不僅反映城市居民素質,同時亦反映政府的綜合治理水平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需要政府、社會的共同參與。為此,本人在此促請特區政府:首先在符合行人及機動車輛出行習慣與通行需要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各區交通道路基礎設施與整體規劃,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如科學規劃設置斑馬線、行人天橋、安全島、減速帶等,並加裝電子拍攝設備,以提高執法的震懾力。其次,由於目前本澳道路工程不斷,交通狀況日趨複雜,當局必須及儘快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段開展排查工作,確保道路通行安全,就新建或改建、擴建工程進行交通影響評估;並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規範道路兩側泊車設施,釋放道路資源,減低交通險情及塞車的情況。與此同時,要同步加強道路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尤其是針對遊客集聚區域提高對本澳交通道路安全法規的宣傳力度,切實提升公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守法意識和公德意識。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


[1] 資料來源: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2] 資料來源:澳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3] 資料來源: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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