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巴士價格調整問題


議程前發言

立法議員 何潤生

早前,特區政府提出巴士價格方案,並強調不是“加價”而是“調整收費”[1],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此外,當局亦指出,巴士加價暫未有時間表,正諮詢意見[2]。然而,無論“時間表”如何,由於巴士服務具有公共產品屬性,其價格調整涉及廣大居民出行和公交優先政策,決不能“閉門造車”。若如當局所言“有乜嘢10年價錢冇改過”就“點都要加”[3],此等理據顯然有待商榷。


當局表示,近兩年來,平均每日乘搭巴士人次由53萬增至60萬人次,澳門地小人多,路網有限,難以承受不斷增加的巴士[4];並指出,今年首8個月,三巴的票款收入近2.5億元,而政府用於巴士服務之財政援助已達6.3億元,按乘車人次攤分,現時特區政府平均向每名乘客補貼4.6元[5];同時亦指出,新票價建議可為政府每月減少1,300至1,500萬支出[6]。但是,需要強調的是,是次方案沒有對本澳弱勢群體、特定人群出行習慣以及公平性上作充分考慮。即便是因票價提升而壓縮部分非剛性的乘車需求,但對於剛性需求的居民而言,出行負擔增加卻是事實。而且,在現時公共交通、步行系統有欠完善的情況下,居民若以私家車代步無疑會加重道路交通壓力和擁堵情況,以致“得不償失”。


另一個社會關注的重點在於,既然巴士票價“點都要加”,但服務和管理水平能否隨之得到實質的提升?據當局數據顯示,2011年實施新巴士合同至今支出45億元公帑,而今年相關預算亦達9.6億元[7]。事實上,自特區政府推出新巴士服務模式,當局期透過政府主導的巴士運營模式以提升、改善巴士服務提供,惟成效不彰,未能達到政策預期的效果,反而在“新模式”實施期間,更經歷巴士公司破產、批給合同被廉署指違法等亂象,備受社會各界批評。而且居民普遍反映,近年部分繁忙路線的巴士班次不足、候車時間長、上車難及“飛站”等情況依然存在,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惡劣天氣等期間問題更嚴重。加之,早前25號等巴士路線調整、關閘重整工期等問題均引起較大爭議,致居民普遍對政府推行多時的“公交優先政策”信心不足,甚或持質疑態度。


事實上,本澳交通困局的根源是當局長期不作為,導致問題日積月累,決不能簡單地歸責於出行數字。解決交通問題不可能完全單靠“經濟手段”,一味限制只會造成民意反彈,對施政不利,必須綜合治理、多管齊下。現時,巴士補貼並非加劇了財政支出負擔,而是現行補貼方案並沒有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地配置,造成出行成本過重。更為重要的是,巴士調價理應要以巴士服務的提升作為其前置條件。因此,調價應該從整體宏觀經濟、社會效益出發,不能單從財政支出成本角度考慮。另外,巴士服務合同將於明年到期,本人認為,當局亟需及早研究和探討未來本澳巴士服務的模式,科學制定票價調整機制,切實完善巴士營運制度;並藉助“大數據”配合公共交通的發展、合理配置資源,做好基建配套等工作,積極回應社會各類出行需要,特別要優先保障本地居民的出行需要,方有助特區政府逐步解決本澳各種交通頑疾,長遠落實“公交優先”的政策。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1] 市民日報,羅司:巴士10年無調整收費,2017年10月2日

[2] TDM,羅立文: 巴士加價未有時間表,2017年10月17日;澳門日報,羅司:巴士加價未有時間表,2017年10月18日

[3] 市民日報,政府年10億助巴士服務點都要加,2017年10月12日

[4] 澳門日報,羅司:巴士收費調整非加價,2017年10月2日

[5] 市民日報,政府年10億助巴士服務點都要加,2017年10月12日

[6] 市民日報,居民搭巴士要辦專用卡始享優惠,2017年9月30日

[7] 市民日報,居民搭巴士要辦專用卡始享優惠,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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