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的制訂以及《道路交通法》的修改是交通範疇的兩大重點,整體交通環境發生了巨變,必須及早調整交通政策方向,修改法律條文,才能配合實際環境或交通狀況。
除了加快各輕軌路線的建設,優化巴士服務,完善巴士班次和線路,解決高峰期“上車難”這些老問題外,今年初,的士與電動輪椅在馬路上相撞的事故,引起社會關注修法規範電動輪椅出行、行人過路環境、步行系統、無障礙設施等一系列問題。去年,本人曾就電動輪椅於道路上的通行規則及無障礙政策提出質詢,政府回覆修改《道路交通法》公開諮詢收到近九成四意見贊同加強規管機動輪椅的建議,將審慎考慮訂定機動輪椅的通行規則,但至今仍未有明確修法時間表,而本澳的公共交通及步行環境的安全性、無障礙性亦遠未能滿足行動不便人士的需要。此外,交通規劃是未來十年澳門的交通遠景,必須具前瞻性,社會同樣關注融入大灣區及智慧交通這兩個未來發展趨勢。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預計新的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將於2022年完成,但修改《道路交通法》自2019年重新進行公眾諮詢後,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下文,至今年初才透露爭取今年完成文本。本人曾於2018年質詢當局會否考慮將不具爭議性的部份先行修法,以回應社會訴求,當局回覆這是一個整體法律,不考慮先修訂部份條文。但至今多年過去,法律仍未修改,請問究竟有何具體困難及問題才會拖延了修法進度?若不打算部份先行修法,針對一些社會仍有爭議的部分,打算如何處理?
二、本澳的步行環境及道路上的無障礙設施有待完善,不僅電動輪椅欠缺規範,公共巴士雖有無障礙設備,但因路況所限,輪椅人士需他人扶助才能上車,若司機落車協助會難以顧及車上乘客的安全,乘客協助又會衍生各種責任問題。所以請問當局會否完善公共巴士無障礙設施的設計與服務模式?如何發展無障礙公共運輸?如何善用智慧科技手段,透過智慧交通幫助有需要人士從踏出家門一刻起,就能便利安全地出行,構建無障礙出行環境?
三、隨着本澳對外口岸增多,大灣區、橫琴粵澳深合區持續發展,請問未來十年的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如何反映融入灣區的大局觀以及完善區域間的交通連接?會否研究設立恆常性的琴澳跨境巴士,並廣泛覆蓋居民經常往來的區域,促進琴澳兩地民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