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於2011年生效,以科學方式規範殘疾分類與分級統一標準,把殘疾分為四級六類,目前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可以獲得殘疾津貼,亦可於部分政府部門或私人機構享有各項優惠和便利措施,殘疾評估登記證優惠計劃涵蓋醫療保健、飲食、購物、出行、教育等,有助緩解經濟能力較差的殘疾人士和其家庭的生活壓力。
然而,殘疾評估登記的功能應該不止於各類優惠及便利,有關當局有必要更好地利用殘疾評估數據、評估結果等,掌握本澳殘疾人士的現況,科學規劃殘障人士相關政策,擴大保障援助範圍。除此之外,社會有意見認為殘疾評估制度程序繁複,部分評估標準內容、界線含糊,現時四級六類評估標準及種類有所側重,不夠多元和細化,缺乏軟性指標,而且不同評估單位對制度的理解和概念有出入,部份個案可能出現爭議,導致不少殘疾人士未能享受應有的福利、援助及後續醫療等服務,有關當局應及早檢討並加以優化,讓殘疾評估制度發揮更大的作用。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自2011年生效至今,已經有十年,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研究對制度作出檢討,並設立恆常性的檢討機制,例如定期舉辦檢討制度的意見收集會、設立第三方監察部門或獨立的檢討部門小組等,收集社服團體、居民尤其是殘疾人士對評估制度的流程、標準、類型、後續支援等的意見,以便優化、完善有關制度?
二、請問有關當局會否研究建立一站式殘疾評估單位,簡化流程,縮短殘疾評估時間?目前殘疾津貼每年發放一次,分為普通殘疾津貼及特別殘疾津貼兩個級別,會否研究再深化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制度,因應殘障程度針對性撥款,以更好地支援經濟有困難的殘障人士?
三、請問有關當局未來會否研究增強殘疾評估登記證的功能性和認受性,擴大殘疾評估登記證的優惠和福利覆蓋面,例如享受學校、機構、社會企業等在就業、就學、出行上的福利和便利,提高殘疾人士的身份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