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本澳已經正式踏入雨季,氣象局預測今年四至九月降雨總量為正常至偏多,然而,本澳暴雨警告信號的發出時間卻長期備受居民質疑。
以今年5月27日早上為例,鄰近多個地區一早已經發出暴雨預警信號,其中陽春、陽江、台山、珠海、深圳、斗門、中山合共七個市縣更發佈暴雨紅色預警,而本澳則於早上九時十分才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根據教青局的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指引,氣象局於早上六時三十分至九時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才會宣佈停課,結果家長需要在滂沱大雨之下護送子女上學,十分狼狽,暴雨亦造成了各區交通癱瘓,居民出行嚴重受阻。雖然當局解釋根據第14/2004號“核准暴雨及雷暴警告信號系統”行政命令,暴雨警告信號的意義是“預測在未來兩小時內,降雨量將達到約五十毫米時發出”,當天暴雨警告信號較遲發出的原因是強雨區較遲接近本澳,所以並未達到發出信號的標準,但不少居民都質疑本澳的暴雨警告信號發佈機制,認為現時暴雨警告信號只有一種,沒有分級而且標準過高,即使未來兩小時內廣泛地區會下暴雨,嚴重影響居民出行,亦可能未必能夠達到發出信號的標準,這樣居民難以根據政府公佈的資訊提前做好合適的準備,令預警作用大大減弱。
事實上,暴雨信號發出的目的是希望能讓居民在惡劣天氣下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出現生命和財物損失,減少居民出行可能遭受的風險。但現時氣象局的預測結果往往與居民的實際感受存在極大落差異,因此,居民都希望當局能優化訊息和數據發佈的機制,訂立更明晰、細化、相對客觀的準則,令暴雨警告信號能確實發揮其預警作用,減少社會大眾的質疑。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有關當局於2016年時曾經表示會分析近年澳門的降雨量數據及檢討近年暴雨警告的發放情況[1],但至今並沒有甚麼結果,而2019年施政報告亦提到計劃對暴雨警告信號進行修訂,在考慮安全、預警和科學技術限制等因素下,優化現有的暴雨警告信號[2],請問當局現時的工作進度如何?
二、承上題,請問當局是否會考慮將暴雨警告信號重新分級,讓社會能及早做好應對措施,提升應對惡劣天氣的能力?
三 、為做好風暴潮預警工作,當局於去年開始與珠江水利科學研究院合作,開展海洋氣象監測工作,在澳門附近海域裝置五個浮標監測,實時監察水文、潮汐變化,以便更準確地預測風暴潮。經過一段時間的連續監測後,請問有關當局本澳的海洋水文氣象要素如何?未來會否考慮將實測資料及潮汐實況等相關資訊發佈於氣象局網頁,讓社會大眾知悉?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九年五月廿八日
[1] 批示編號:634/V/2016以及1039/V/2016,立法會議員於2016年5月13日及2016年8月3日提出之書面質詢的政府回覆。
[2] 《2019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P.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