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文物清單及文物維修保養問題


書面質詢

  近日,位於下環亞婆井斜巷六號,一幢兩層高空置舊樓,其金字形屋頂一幅面積三米乘三米的瓦片,以及一幅四米乘四米牆身倒塌,經工務部門檢驗後認為沒有即時危險,亦沒有對周邊建築物造成影響,幸好事件中無人受傷。


  事實上,上述舊樓屬於被評定的不動產建築群,但由於空置多年,日久失修,早已極為殘舊,有待維修保養,更有居民指出該處經常有牆磚跌下,曾多次向工務部門投訴均無改善,雖然有關當局早於2016年去信要求相關建築的業權人進行維修,今年3月亦與工務部門進行了共同驗樓,近日業權人提交了工程計劃,向文化局諮詢意見並修改工程計劃。然而,已被列入“文物清單”的建築尚且出現坍塌,更何況一些在清單以外,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築物,這次事件實在令人憂慮本澳文物建築的維修、保護情況,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快第二批不動產文物的評定程序,並適時更新“文物清單”,對於一些未被列入清單的建築,特區政府也有責任做好相應的發掘和保育工作。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全澳第二批不動產評定”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制定”的公開諮詢是文化局2018年度的工作重點之一,有關當局亦曾於2018年初表示,計劃在今年中開展上述公開諮詢[1],但至今未見相關公開諮詢,請問現時工作進度如何?


    二、承上題,早於2014年的5月有關當局已開展了對不動產類文化遺產的普查工作,藉此掌握本澳具文化價值不動產的基本情況、數量、分佈、特徵及保存狀況等資料,至今4年過去,只完成了第一批不動產評定,第二批未知完成時間,不動產評定出現“超時”情況,工作進度比預期慢,意味着本澳仍有不少未列入評定但具價值的文化資源和文物建築,因此,請問有關當局現時會否有部分應作評定的具歷史價值建築物處在“零保護”的狀態?對於一些待評定的文物建築有否設立資料庫並進行內部評級,以便按照輕重緩急作出優先處理,避免一些有價值建築在輪候評定的期間被損毀、拆卸,甚至因此而消失?


三、評定文物建築的工作固然必須要加緊完成,但更重要的是後續對文物的保養維修,甚至活化再利用。請問有關當局如何確保相關建築物的業主能夠依法做好維修保養,倘若有部分業主缺乏經濟能力或相關技術,有關當局有沒有支援機制?會否向業權人提供各種包括技術及財務等方面的協助,以確保文物建築得到適切的保養維修?加上相關問題涉及文化部門與工務部門,請問當局有沒有明確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和具體執行程序,以確保文物建築無論在批則、維修、保養,甚至活化再利用等程序上便捷、暢通,否則即使被評定為文物,這些建築物也難以得到有效的保育,甚至很可能一直被荒廢?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何  潤  生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1] 2018年1月22日《澳門日報》。


2018.09.12文物清單及文物維修保養問題-書面回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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